2009年12月15日 星期二

什麼是環境藝術?

什麼是「環境藝術」?廣義的「環境藝術」是指在開放的生活空間裏,所能出現任何人為的美的視覺景觀,如公共建築、聚落民宅、假日廣場、居家庭園、自然風景等。而狹義的「環境藝術」,則是指發生於美國1960年代初,成熟於1960年代末,以大地為畫布、以自然為素材的藝術創作形式。

所謂「以大地為畫布」是指藝術家捨棄了畫廊、美術館,而以開放的地理環境,如叢林、曠野、高山、平原、沙漠、都市等為其創作空間;「以自然為素材」則是指藝術家捨棄了畫筆、顏料,而以自然中的岩石、樹木、水流、風聲、閃電、蒸氣等為創作材料。因為在大地上創作,「環境藝術」也被稱為「地景藝術」(land art)或「大地藝術」(earth art)。今天的主題作品,正是一件不折不扣的「環境藝術」:我們找不到標題、它不在畫廊裏、脆弱的身影只稍一陣刮風或一場急雨便遭肢解,它留給人們的只是照片、觀者巧遇當時的快意與驚喜,以及伴隨而來的生活啟示。藝術的實體瓦解了,而精神永存!

然而,不是所有的「環境藝術」都以謙讓的態度關照大地。有的藝術家重視作品的展現,為了完成大尺度的藝術作品,使用了重型機械在地表上鑽孔挖洞,因此藝術創作反被指控為對自然的掠奪!也有的藝術家以謙遜的態度,借由藝術行動使人們「看」到了自然的元素與生命。這些藝術行動在自然面前往往顯得輕微,乃至無從發現!正如這簇落花的作者倪再沁所說:為了尋找昔日生意盎然的自然,被迫以一種「極為沈默」的行動,創作了許多環境藝術,「靜靜地做,做完靜靜地離去。」

了解了藝術家的態度,您是否也發現自己在欣賞自然美景時,其實也是一種以意念賦自然以藝術創造的態度呢?這種好像沒有「藝術品」的藝術創作手法也許令讀者難以接受。但只要試著用心去感受自然的一切,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不就是最偉大的藝術品嗎?如果覺得抽象,那就找個假日到公園裏撿拾落花、枯枝、果筴、落葉,請孩子一同來壯膽,為這些從自然借來的線條和色彩作一些排列組合吧!像倪再沁一樣。

環境藝術家 倪再沁部落格 http://blog.yam.com/nitsaichin/article/175504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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